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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审计局关于2005年度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收入使用情况审计的通告

汕头市审计局关于2005年度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收入使用情况审计的通告
(汕审[2006]85号)


  根据汕头市审计局2006年度审计计划的要求,对我市2005年度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收入、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收入和使用情况,提高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依据国家审计署《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特通告如下:
  一、实施审计情况
  2006年1月17日至2006年2月14日,我局对汕头市路桥收费管理处2005年度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收入及资金管理、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对礐石大桥有限公司和大学路收费、澄海、潮阳路桥收费所4个收费单位2005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延伸审计,对通行费代征单位市公路局、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过程检查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账簿、凭证、报表及有关资料,进行了帐帐、帐表核对,检查核对了银行存款余额,盘点了部分单位的库存现金,核对了路桥处与相关单位的往来帐户。
  二、路桥收费改革基本情况
  (一) 试行机动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主要内容
  2004年12月20日,市政府根据省政府对我市路桥收费站撤并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04]342号),以及省物价局对我市路桥车辆通行费试行年票制有关问题复函(粤价函[2004]633号),发布《关于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试行年票制的通告》(汕府[2004]198号),自2005年1月1日起在本市范围内试行年票制,同时整合普通公路路桥收费站,撤销樟林收费站,保留礐石大桥、大学路、潮阳、莲阳、金鸿(新建,2005年未设站)5个收费站。年票制的主要内容是:在本市范围内按一定的收费标准试行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对过往的非汕头籍车辆双向收取车辆通行费(次票)。2005年8月12日,市政府颁布《汕头市收费路桥还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机动车年票、次票通行费收入按规定提取必要的征收业务费用和路桥建设项目管养费用后的资金,以及政府补差资金,作为还债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偿还路桥收费项目建设债务。
  (二)2005年车辆通行费征收情况
  2005年共征收车辆通行费17063.61万元,其中年票收入10610.05万元(由市公路局代征的汽车年票费9998.08万元,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代征的摩托车年票费611.97万元,缴费时间计至12月10日)、次票收入6453.56万元(礐石大桥站2156.56万元、大学路站2121.65万元、潮阳站1341.33万元、澄海站834.02万元,缴费时间截至12月25日),通行费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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