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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审计局关于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结果的通告

汕头市审计局关于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结果的通告
(汕审[2006]84号)


  根据《广东省2006年度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粤审办社[2006]35号),我市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对中心城区、潮阳、潮南、澄海区和南澳县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增强公积金的透明度,依据国家审计署《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特通告如下:
  一、 审计调查范围
  本次审计调查,各级审计机关主要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的住房公积金会计资料、业务资料,以及承办公积金业务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提供的电子数据,结合相关统计资料等进行综合分析,检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延伸调查了部分公积金归集对象和部分相关单位。
  二、 基本情况
  我市从1993年对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以来,先后成立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市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实行管委会决策、中心管理的运作模式。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标准为5%--20%。至2005年末,全市参加公积金归集单位2223个,人数16.71万人,占在岗职工28.38万人的58.88%。
  三、审计调查结果
  (一)200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及提取情况
  2005年初,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合计91441.54万元(含利息),当年归集合计47372.85万元(其中利息收入1348.07万元),提取总计16528.44万元,年末缴存余额(含利息)122285.95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情况
  自开始归集至2005年末,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归集累计(含利息)192351.84万元,用于个人购房、大修等累计70065.89万元,占归集额37%。2005年末缴存余额122285.95万元中定期存款有99050万元、活期存款9774.95万元、用于购买国债2500万元、项目贷款10961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
  2005年初,我市未分配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690.75万元,当年收支相抵超支647.84万元,年底未分配增值收益1042.91万元。2005年出现超支主要原因是部分银行存款未到期,利息尚未计入形成的。另外,至2005年末,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3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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