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穗府[2006]51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尤为重要。各区(县级市)、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
200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粤府[2006]42号)要求,以《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蓝图,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全局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力争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进一步争创体制新优势,为建设现代化大都市提供体制机制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改革工作:
一、积极推动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和核准制,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降低门槛,放宽投资领域,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实行项目公示制度。推广实施《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和《广州市本级基本建设统筹资金投资管理办法》,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市发改委牵头)。
二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扩大财政集中支付范围。扩大政府采购,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推行绩效评价制度。积极稳妥推动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的实施(市财政局牵头)。
三是积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深入推行电子政务,建立和完善政府网站、行政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政务公开和“一站式”服务,促进公众参与,推动行政许可电子监察,不断提高政府部门的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市信息办牵头,市府办公厅、市监察局配合)。
四是深化科研机构体制改革。认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大对科研基础条件设施的投入,创新科研资源整合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市科技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