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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06〕5号)精神,切实管好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不折不扣地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建立校舍维修改造建设长效机制,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建立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和教学质量监测考评制度,提高农村教师整体素质。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建立健全鼓励城镇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和特设教师岗位制度,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体系。按照方便学生上学、不增加学生经济负担、保证教育质量的原则,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严禁超标准建设和搞不切实际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原则要求,建立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明确界定县乡政府支出责任,合理调整政府间收入划分,加大和规范转移支付工作,进一步完善财政奖励补助政策,努力改善县乡财政困难状况,不断提高基层政权经费保障能力。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税改办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乡财乡用县监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6〕68号)精神,全面推行以“预算共编、账户统设、资金统调、集中支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为主要内容的乡财乡用县监管改革,确保乡镇机构正常运转。规范村级补助资金开支范围和标准,逐步提高村级补助标准,切实解决村级组织运转中存在的具体困难。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提高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土地收益用于农村的比例要有明显增加。进一步加大政府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制度,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要选择部分生态保护任务重和财政特别困难的县,积极进行“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加快农村公益事业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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