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电信和公安等网络监管部门要为打击查处互联网传销工作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持。
(三)加强高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四)加强房屋出租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大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通过在社区(村)开展“五个一”工作(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充分发挥社区管理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在社区(村)建立起上下左右联动、宣传教育、信息整合、监管预警、落实责任等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出租屋监管体系,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五)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
(六)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以宣传《
禁止传销条例》和《
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三、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一)职责分工。
坚持贯彻落实“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区、县级市政府要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尚未成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要抓紧成立;已经成立的,要根据实际需要充实成员单位:并落实人员、办公场所、执法装备和专项工作经费。要针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和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