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房改办关于南宁市2005-2007年度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格的通知
(南价格[2006]219号)
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2005-2007年度不同结构、不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格从2006年9月1日起,执行如下标准:
一、砖混结构为1430元/平方米。
二、多层框架结构为1540元/平方米。
三、高层框架结构为1860元/平方米。
不同地段的价格按南宁市公布的地段系数进行调整,即一类地段调节系数8%,二类地段调节系数5%,三类地段调节系数1.5%,四类地段调节系数0%,五类地段调节系数-3%,六类地段调节系数-6%。今后在未有新的年度价格出台前,仍延用上期年度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