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管理。建立库区优势特色工业项目策划工作机制,围绕库区特色优势工业产业链,积极策划和推进一批重点项目,滚动结存,动态管理。加强库区各区县(自治县、市)、行业、企业集团的统筹,实现资源共享,不断完善项目内容,提高项目质量;整合资源优势,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产业引导、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行业协会的行业信息等优势,建立重点项目策划体系;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核准备案、信贷、用地、能源建设等建设条件的协调力度,定期协调重点项目推进等工作。
(三)人才智力。组织市级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搞好对库区优势特色工业的智力支持,为库区重点企业培养急需的人才,合办研发中心。库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引进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其个人档案由市或库区区县(自治县、市)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保管,企业按程序为其办理职称等手续,并解决入城户籍、子女入学等具体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多种形式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收集人才信息和招聘人才。
(四)融资信贷。发挥政策性资金的导向功能,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确保投入强度。建立项目与资金联动的长效机制,加强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的衔接。政策性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信贷支持,商业银行应着力优化信贷结构,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库区符合信贷条件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市三峡库区产业信用担保公司要对带动性、成长性较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重点项目,提供融资担保,促进国家开发银行“三峡库区产业化”贷款尽快落实到项目上。鼓励和支持库区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发行债券。
(五)用地保障。加大库区工业项目用地保障力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符合库区环境保护要求的重点项目,市和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优先供地。对库区重点项目所需的集中供热、治污、仓储和物流、专业市场、职工宿舍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用地,按工业用地一定的比例供地,并享受特色工业园区的政策。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要向库区倾斜,支持和保障库区重点项目用地。
(六)园区建设。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原则,库区每个区县(自治县、市)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建设好一个特色工业园区,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发展提供载体。推进园区标准厂房建设,提高工业集约用地水平。引导各项政策性资金和贷款,扶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对产业特色突出、入驻企业多、投入产出大的库区特色工业园区,在工业土地供应指标上给予优先保障,确保重点工业园区快速发展。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