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测算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在编制2006年度年报时提供新会计准则模拟财务报表和新旧差异金额对照表(参考格式见附件),并由出资的企业集团汇总后随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市国资委。
模拟财务报表(200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和2006年度利润表)应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指南、解释中规定的报表格式编制,分两栏比较列示新准则和现行制度的金额。需要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编制模拟合并财务报表。
(六)新设立企业可视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执行新
企业会计准则
新设立企业可根据企业经营需要、会计核算能力等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直接执行新
企业会计准则,但应通过企业集团报批。
三、各区县国资管理机构可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新旧差异金额对照表
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新旧差异金额对照表
(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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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2006年1月1日 │2006年12月31日净资产│ 2006年度 │
│ │ 净资产 │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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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行制度报表金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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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新旧差异的影响金额 │ │ │ │
│(减少净资产或净利润的以│ │ │ │
│ “-”号填列)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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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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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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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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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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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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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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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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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其他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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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新准则测试的金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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