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历教育办学层次、类型、性质、学习形式、学制及其招生方式》的通知
(湘教通[2006]279号)
各市州教育局:
为了帮助社会和广大中学生全面了解我省高等教育的办学层次、类型、性质、学习形式、学制及其招生方式,正确选择升学的学校,现将《湖南省高等学历教育办学层次、类型、性质、学习形式、学制及其招生方式》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迅速转发到各中学,并要求各中学宣传到每一个中学生。此文还将登录湖南教育网http://www.hnedu.cn提供下载。
湖南省教育厅
二OO六年十二月五日
湖南省高等学历教育办学层次、类型、
性质、学习形式、学制及其招生方式
一、高等学历教育的办学层次
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二、高等学历教育办学类型
分为普通高等教育(包括普通本科院校、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机构是经教育部批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学院)、网络教育(又称现代远程教育,教育部批准68所高校试办)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四种类型。
三、高等学历教育的办学性质
分为公办、民办和独立学院三种形式。公办高等学校是由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是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单独或者联合举办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是由普通高校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相对独立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学生毕业后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历证书。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办学性质为公办和民办两种形式。
网络教育的办学性质目前只有公办一种形式。
四、高等学历教育的学习形式
分为普通全日制、成人脱产、业余、夜大、函授、电视、网络。
五、各类高等学校的招生对象及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