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因公致残、致伤,或患严重疾病的工作人员,不进行考核,其工资问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全年政治表现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每个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必须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要做到宽严得当、公平合理,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地确定等次(公务员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重点应抓好优秀等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确定工作,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激励导向机制。
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德,主要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包括法制观念、遵纪守法、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水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政策水平等方面。处级干部还要考察其学习贯彻十六大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情况。能,主要指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包括所在岗位必须具备的文化专业知识,完成岗位职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协调能力等。处级干部还要考察其调查研究、组织领导和决策的能力。勤,指工作态度和爱岗敬业精神。绩,指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廉,指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处级干部要填写《廉政报告表》,就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和制止送收“红包”等情况在本处室进行述廉,接受监督。各处室局站的第一把手还要就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写出报告。
处级干部进行考核时,应把理论学习列为重要内容之一,即把领导干部本人参加理论培训、党组中心组学习、在职自学的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考核时,对其学习态度、理论素养、学习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和评价,将其理论学习情况作为评议的重要内容和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凡未请假不上班、请假未获准不上班或打考勤卡不上班累计时间达15天,经教育不改的,年度考核应评为不称职(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