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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成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成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5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语委、省语委的工作部署,积极做好语言文字工作,高标准地通过了国家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在迎接国家语委检查评估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集体,为鼓励先进,继续营造与成都整体形象相适应的语言文字环境,市政府决定授予市教育局等40个单位为成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大力推进成都的语言文字工作,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和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成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市语委成员单位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市人事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
  市新闻出版局市城管局成都报业集团
  二、有关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
  四川广播电视集团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大学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市卫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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