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鼓励并资助广州地区高校或民间机构与国际知名动漫企业或相关机构加强合作,结合动漫产业人才的需求特点,建立一批动漫人才培训中心。
5.政府对参与上述经认定中心培训计划的软件和动漫人才给予定向资助。凡经培训后取得高级(或相当)资格证书,在广州软件和动漫企业就业或在其它单位从事软件和动漫相关工作的,由政府给予每人培训费用30%的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10,000元。
6.鼓励并支持广州地区有条件的高校设置软件和动漫专业(或学院),大力发展软件和动漫专业学历教育,并在软件和动漫企业或园区建立实训基地,培养一大批有实战能力的软件和动漫专业本科生及工程硕士研究生。引进先进国家的培训课程体系,大力培养一批软件和动漫专业教师,提高我市软件和动漫教学师资水平。
7.通过制定并落实软件和动漫人才奖励、创业投资、户籍、安居、子女入学、出国(境)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并留住国内外一大批各种层次的软件和动漫技术、管理人才来穗创业或工作。
8.利用每年的“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和其它国际交流机会,吸引一批具有国际大型软件和动漫企业工作背景的领军人才;同时根据企业需求,政府适当支持,采用“送出去”的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软件和动漫人才到先进国家进行短期培训或交流学习。
9.依托南方人才市场,建立广州市软件和动漫人才资源供需交流配置平台,及时提供和更新人才供给、需求和培训信息,促进企业人才需求和人才就业需求的无缝连接。
10.依托软件行业协会和南方人才市场等,逐步建立软件和动漫产业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完善软件和动漫人才信用体系,不断规范软件和动漫人才市场。
(四)做强做大一批软件和动漫企业。
在不断优化产业环境,加快中小企业集群发展的同时,优先推动一批重点软件和动漫企业的发展。选择一批本地优秀软件和动漫企业,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软件和动漫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和重点跟踪扶持,促使其中的佼佼者迅速成长壮大,造就一批我市软件和动漫产业的领军型企业,形成一批我市知名软件和动漫企业品牌,强化龙头带动效应。
1.由市软件办牵头,会同市科技局、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局、新闻出版和广电局、信息办,组织认定“广州市重点软件和动漫企业”,并实施动态管理。经认定的国家、省、市重点软件和动漫企业名单抄送政府各相关部门和软件(动漫)园区,进行重点跟踪,并及时将企业的发展需求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沟通,优先做好服务保障工作。鼓励我市软件企业申报国家、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2.每年引进8-10家国内外大型知名软件或动漫企业落户广州,并将引进任务分解下达到各软件(动漫)园区、政府相关部门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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