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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化局关于发布《广州市新增网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告

广州市文化局关于发布《广州市新增网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告
(穗文化〔2006〕238号)


  为了加强对新增网吧审批工作的管理,我局制定了《广州市新增网吧审批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法制办核准,现正式向社会通告,从通告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广州市新增网吧审批管理办法》

广州市文化局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广州市新增网吧审批管理办法

  经广东省文化厅[2006]86号批复核准,我市新增网吧指标520家,其中单体网吧指标364家,连锁网吧指标156家。为做好新增网吧的审批管理,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对我省网吧宏观调控方式实施调整的通知》(粤文市[2005]63号),制定本办法。

  一、 新增网吧的布局计划
  根据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对我省网吧宏观调控方式实施调整的通知》要求和我市网吧市场的具体情况,从“促进市场繁荣、维护市场稳定”出发,决定将新增的网吧指标分两年发放。2006年向社会公开发放新的单体网吧指标262家;2007年发放余下的102家,其具体布局另行公布。

  (一)2006年全市新增单体网吧的布局如下

┌─────────────┬─────────────┬─────────────┐
│     区(县)     │  新增布局(单体网吧)  │      备注      │
├─────────────┼─────────────┼─────────────┤
│     越秀区     │      26      │             │
├─────────────┼─────────────┼─────────────┤
│     海珠区     │      21      │             │
├─────────────┼─────────────┼─────────────┤
│     荔湾区     │      16      │             │
├─────────────┼─────────────┼─────────────┤
│     天河区     │      25      │             │
├─────────────┼─────────────┼─────────────┤
│     白云区     │      38      │             │
├─────────────┼─────────────┼─────────────┤
│     黄埔区     │      6       │    含07年指标    │
├─────────────┼─────────────┼─────────────┤
│     花都区     │      20      │             │
├─────────────┼─────────────┼─────────────┤
│     番禺区     │      40      │             │
├─────────────┼─────────────┼─────────────┤
│     从化市     │      19      │             │
├─────────────┼─────────────┼─────────────┤
│     增城市     │      28      │             │
├─────────────┼─────────────┼─────────────┤
│     萝岗区     │      15      │    含07年指标    │
├─────────────┼─────────────┼─────────────┤
│     南沙区     │      8       │    含07年指标    │
├─────────────┼─────────────┼─────────────┤
│      合计      │      262      │             │
└─────────────┴─────────────┴─────────────┘

  注:各区、县级市新增网吧的具体布局见附表。
  (二)2006年全市新增连锁网吧指标的发布及审批由市文化局依据连锁网吧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新增单体网吧指标申请应具备的条件
  网吧申请者除具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八、第九条规定的设立条件外,选择的经营场地必须是非住宅、非居民区且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场所;经营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投入资金5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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