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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的通知
(穗文〔2006〕28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维护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对市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作如下调整:

  一、成立中共广州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维稳办),与市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

  二、原广州市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综治办),与市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现将以上机构成员名单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中共广州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桂芳(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薛晓峰(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苏泽群(副市长)
      陈 国(市政府秘书长)
      容小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吴 沙(市公安局局长)成员:王文山(市委副秘书长)
      赵南先(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京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彭裕崧(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钟健平(市委政法委秘书长)
      陈彦华(市委办公厅信访局局长)
      黄周海(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局长)
      吴树坚(市法院院长)
      陈 武(市检察院检察长)
      黄素明(市教育局副局长)
      林建新(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梁 滨(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维杰(市民政局局长)
      蔡国强(市监察局副局长)
      叶育长(市司法局局长)
      江 云(市人事局局长)
      吴 晖(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简文豪(市国土房管局局长)
      林 波(市建委纪工委书记)
      叶 波(市交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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