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陕西省名医评选工作,完善全省中医药人才库建设。将全省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根据专业、学科进行建档,建立陕西中医药人才库,为及时掌握人才动态和科学制定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提供参考。每2-3年开展一次陕西省名医评选工作,为社会推荐和宣传陕西名中医药专家,促进陕西优秀的医技,医德、医风等传统中医药得以传承。
4)加强城市和农村人才培养。加大城市和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中医,中西医结合高层次人才,中医药管理人才。加大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家和省级重点学(专)科进行进修学习的力度,为县级以上中医院培养500名学科带头人;加大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临床技术骨干的培训力度,采取脱产学习方式,为乡镇卫生院培养1000名中医药临床技术骨干;开展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切实提高我省农村中医药人员的学历水平和运用中医基本疗法防病治病的能力,为农村培养3000名具有中专水平的乡村医生;利用5年时间对全省80%的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知识培训,充实农村和社区中医队伍,增强中医药在农村和社区的服务能力。
5)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选择基础条件好,师资力量强、专科技术突出的医疗教学机构进行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建成10个省级教育基地,20个农村及社区人才培训基地,形成规范的继续教育体系,提高中医药继续教育水平。
4、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
加快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选择基础条件好,技术力量强的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创办中西医结合医院。加大中西医结合人员培训力度。力争“十一五”期间全面提高我省中西医结合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
5、文化宣传与对外交流开展中医院中医药特色文化建设,建设“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宣传力度,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我省中医药“三学会”的平台作用,利用学术会议等有效方式开展中医药学术交流工作,提高我省中医药在国内外的认知度和影响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实施全方位的对外交流工作。积极开展对外“引智”工作,加强对外引进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和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坚持中医药事业非营利性和公益性的基本属性,明确发展中医事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切实加强对中医工作的组织领导。理顺中医药管理体制,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严格按照《
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的有关规定,将中医事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中医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