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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医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2、加大中医药科研力度

  1)坚持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并重,大力推进中医药科学研究工作,提高中医药科研创新能力。按照中医药自身规律,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和临床研究,系统整理中医药理论研究成果和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促进理论和学术的继承与创新;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研究,注重对老年性疾病、精神疾病、亚健康状态、养生康复等领域的前瞻性的应用研究;加强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呼吸疾病、肾病等重大和慢性疾病的防治研究工作。2)坚持继承与创新的原则,做好中医药的挖掘整理和开发利用工作。以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及相关机构为依托,建立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挖掘整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平台。以名老中医药专业学术经验的继承与整理研究为中心,加强中医药史、名人及文献的挖掘整理,系统挖掘整理一批民间中医独特诊疗技术和方法、单验方和中医药文献。以中医药科研招标为动力,积极促进中医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重点做好诊疗技术和新药的开发。组织我省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及相关机构开展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研究和开发,加快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进程。

  3 )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快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规范化建设,争取建成国家级重点学科10个、省级重点学科15个,争取建成国家级重点专科10个、市级重点专科20个,建设中医药三级实验室10个。对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要选择基础较好、学术水平较高、特色优势突出的专科进行重点建设,建成地区性专科技术人才培训基地。

  3、人才培养

  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增加教育综合投入,扎实开展院校教育和继续教育,构建中医药终身教育体系。全面开展临床技术骨干,优秀临床人才研修和师承等继续教育项目,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充分发挥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和中医药学会的作用,加强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气氛,为全省中医药的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1)加强对中医药院校教育的指导。认真执行中医药教育相关标准,落实中医药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开展院校与师承相结合的教育模式试点工作及中医药教学质量评估试点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职业教育,培养中医药职业技术人员。

  2)深入开展中医药传统文化的传承工作。完善老中医师带徒工作,在做好第三批全国和第二批全省师承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国家和省级师承工作,完善师承教育制度。通过名老中医药专家临床实践和言传身教,培养一批中医理论功底扎实,医技精湛、医德高尚的新一代名中医。开展基层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造就一批地方名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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