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医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陕中医发[2006]33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卫生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中医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陕西省中医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西部大开发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中医事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与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为部署好这一时期全省中医药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陕西省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中医事业发展状况“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省中医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中医医疗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社会贡献率明显增加,城乡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十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
截止2005年年底,全省有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154所,中医、中西医结合门诊部42所;中医药研究院(所)5所,中医药院校2所;中医床位数10858张,房屋总建筑面积907888m2(其中业务用房面积593229m2);总资产1288523万元,累计业务收入980210.88万元,累计诊疗2296.34万人次。
1、加强中医药法制建设,完善组织机构。2002年6月,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
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2005年7月,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卫生厅机关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陕编发[2005]10号)调整了省中医管理局机构设置,明确了工作职责范围。《
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的顺利出台和中医管理组织机构的完善为建立健全全省中医管理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2、加强中医院内涵建设。实施“名牌”战略,扎实开展中医医院质量管理活动,积极参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着力提高中医医疗服务水平。实施“三名”战略,开展了重点专科、示范中医医院、国家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省级农村中医工作达标县等重点建设工作。建成国家级重点专科4个,省级重点专科8个,开展了县级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项目,建设16个西部大开发重点中医专科,建设6所国家级示范中医院,14所省级示范中医医院,建设4个国家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 11个省级“农村中医工作达标县”,其中2个国家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已经通过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