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的通知
(长政发〔2006〕4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县(市)、市直有关部门要将《规划》的相关内容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十一五”发展的总体规划,结合各自的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步规划、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确保《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
长沙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长沙市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6〕5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主要内容包括:现状与问题、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重点工程等五个部分,是“十一五”期间指导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和行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的纲领性文件。
本规划有关内容凡涉及市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由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前,要根据本规划编制项目专项规划,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资金预算方案,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本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05年,实施期为2006年至2010年。本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修订或者调整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规定要求及时进行相应的修订调整。
一、现状与问题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几年来,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成立了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逐步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指标控制体系,加强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实行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对事故多发、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严格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特大事故基本杜绝,重大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明显减少,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全面下降,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基本实现了各项目标。但是,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事故总量仍然很大。2003年,全市发生各类安全事故9697起、死亡818人、受伤6110人,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18起(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0起)、死亡62人。2004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5980起、死亡761人、受伤4095人,其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7起(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3起、重大水上交通事故1起)、死亡22人。2005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4510起、死亡659人、受伤3469人,其中发生特大安全事故1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7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7起(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3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2起、重大火灾事故1起、重大农机事故1起)、死亡29人。伤亡事故的发生,既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又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影响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