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六个配套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六)行政过错行为的调查处理。受理行政效能投诉、查处行政过错行为、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报备制度等情况(各区政府及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七)整合行政监督资源的情况(市监察、财政、人事、审计、法制部门)。
  (八)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情况(市、区监察机关)。
  (九)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情况(各区政府及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十)健全政务督查制度及机构、开展政务督查工作的情况(各区政府及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十一)落实“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的其他情况(各区政府及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检查的组织和步骤
  (一)检查的组织。
  “1+6”文件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法制办联合开展,具体组织工作由市监察局负责。检查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参加。
  (二)检查的方式、步骤和时间安排。
  1.自查。时间为11月10日至11月28日。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按照“1+6”文件及深府办〔2006〕8号文中的《深圳市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工作责任制一览表》的要求,对本区、本单位贯彻落实“1+6”文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情况,逐项开展对照检查,并形成详实的书面自查报告(包括开展工作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等方面)。自查报告于11月28日前送市监察局(6份)。
  2.重点检查。时间为11月28日至12月8日。由市政府办公厅、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法制办联合,分若干小组,对部分区和市政府重点部门(检查前另行通知被检查单位)开展自查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1+6”文件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形式包括听取本单位情况介绍、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和征求群众意见等。
  检查结束后由市监察局形成综合书面报告呈报市政府。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1+6”文件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确定1名领导和具体工作部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搞好组织协调。
  (二)对照检查,确保完成任务。要按照深府办〔2006〕8号文中的《深圳市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工作责任制一览表》的要求,对本区、本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逐项认真对照检查。对尚未完成的工作任务,要加快进度,抓紧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对短时间内无法完成的工作任务,要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并提出具体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