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负责人考核工作的通知
(京安监人教字[2006]172号)
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全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销售烟花爆竹的零售单位负责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经营者,本市工商部门预核准登记注册的人员)。
(二)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已经取得本市烟花爆竹《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人员不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二、报名时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报名工作,报名地点见附件。报名工作分三期进行:
第一期报名时间:2006年12月4日至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第二期报名时间:2006年12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第三期报名时间:2007年1月8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同时,由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对于符合条件者接受报名并组织做好相关培训。
三、报名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一)北京市非煤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申请表。
(二)报名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并有本人签字。
(三)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预核准登记注册复印件。报名人员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复印件要加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公章,报名人员是自然人的,复印件由自然人签字。
(四)报名人员提供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其中2寸1张,1寸2张。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根据全市各区县组织报名工作进度,以各区县为单位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组织三期考试。报名人员仅限参加一次考试。
(一)第一期考试时间为2006年12月10日上午9:30-11:30。
全市共设六个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