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代理2005年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10年期)企业债券利息兑付的通知
各结算单位:
受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委托,本公司将于2006年7月24日代理兑付所托管的2005年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企业债券(挂牌名称为“05中核(1)”,证券代码为“120525”)2005年度利息,现将有关兑息事宜通知如下:
一、“05中核(1)”期限10年,每年付息一次,年利率为4.98%,债权登记日为2006年7月20日,付息日为2006年7月24日,每百元兑付利息4.98元(含税),兑息代码为770525。
二、本公司在确认代理兑息资金到账后,于2006年7月21日通过结算系统进行该债券利息资金兑付,兑息资金于2006年7月24日统一划至各结算单位在本公司的交收账户内,各结算单位须及时对投资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