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6]12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甘肃省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火灾级别
1.5 适用范围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省指挥部主要职责
2.3 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4 省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3 预警和预防报告机制
3.1 草原火情信息监测
3.2 报告制度
3.3 预警预防行动
3.4 预警支持系统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程序与等级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
4.3 通讯与信息保障
4.4 前线指挥
4.5 救护医疗和安全防护
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7 新闻报道
4.8 气象服务
4.9 应急结束
5 应急保障
5.1 物资保障
5.2 资金保障
5.3 技术保障
5.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6.2 火灾调查和总结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 表彰和奖励
7.3 制定与解释
7.4 实施与生效
8 附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全面、迅速、有序地对草原火灾进行应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扑救草原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保护草原资源,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农业部《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以及农业部草原防火指挥部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