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体目标
1.形成完善的国内合作交流服务体系。政策及配套体系健全完善,财政、产业导向、人才科技服务保障等政策引导作用显著增强。合作交流的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条块联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制度化与规范化的合力推进机制。完善市和县(市)、区两级合作交流系统的职能,有效整合各方面力量,统筹协调相关资源,形成多层次的合作交流工作网络。
2.形成长三角区域联动发展机制。体制机制进一步创新,逐步形成长三角区域内城市间高层互访、部门间交流、企业合作和民间交往相结合的合作交流机制。区域协调组织的核心与主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逐步形成制度性的区域利益协调机制。规划、市场、交通、港口、产业、信息、科技、人才、旅游、环保等多个层面的专题合作取得新进展,逐步形成规划共绘、市场共享、交通互联、产业共兴、生态共保的开放型经济区域。
3.形成健康、协调的国内“走出去”格局。国内“走出去”发展的政策引导、平台体系及合作载体进一步完善,舆论环境、体制及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逐步形成企业拓展发展空间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及合作地区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的健康、协调的国内“走出去”格局。至2010年,累计签订合作项目400个,总投资100亿元,其中山海协作项目125个、投资总额25亿元,中西部开发、振兴东北及其他地区合作项目275个、投资总额75亿元。
4.形成国内优秀项目、人才和科技的重要集聚地。国内“引进来”工作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服务环境、人文环境及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以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及城市基础设施为重点的招商引资格局和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重点的招才引智格局进一步确立,逐步使我市成为国内优秀项目、人才和科技的重要集聚地。国内协议引进内资与实际引进内资年均递增10%以上,累计分别达到1200亿元与600亿元。每年引进人才4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2000人。累计引进高新技术项目1500项,引进共建研发机构100家。
三、积极推进以接轨上海为重点的区域联动发展
以“依托世博效应,促进区域联动”为合作交流主格调,积极参与区域合作组织的共建,落实共同发展协议及合作专题,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建设。深化长三角城市间的合作机制,加强区域内规划衔接、政策协调、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协商沟通,加大市场、基础设施、资源等方面的对接步伐,形成区域联动发展格局,在区域经济整体协调发展中提升宁波城市综合竞争力。
(一)依托上海外向平台,发展开放型经济。在国际贸易方面,利用上海跨国公司采购会、“华交会”等商品贸易平台和上海国际空港等国际口岸平台及国际服务贸易中介平台,拓展我市外贸企业发展空间;同时鼓励上海及长三角其他城市的外贸企业到我市设点,在我市建立供货和生产基地,共同参与宁波国际贸易平台建设。在引进外资方面,主动向驻沪国外领事馆、跨国公司总部、境外商务机构及外贸企业展示我市优越的投资环境和优质的投资项目,重点引进一批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实现外资引进的新突破。在外经方面,利用上海信息灵、渠道畅、市场大、项目多等优势,加强与上海及驻沪国外大工程公司在工程设计、项目咨询、项目评估等方面的合作,推动我市企业拓展境外业务,参与国际竞争。
(二)加强港口资源整合,共同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加快推进以上海、宁波为重点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构筑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深水外港。加快宁波与舟山港口资源的整合,实质性推进“宁波-舟山港”建设,进一步确立和巩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认真学习研究上海、江苏等港口的经验和做法,在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方面加快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提高港口服务水平。努力推进“无水港”和“卫星港”建设,加强与长江沿线港口的合资合作,发挥江海直达、海铁联运等优势,为长三角地区及沿江地区的港口及货主单位提供服务。
(三)加强产业合作与互动,推进产业对接。按照“发挥优势、错位发展、借势发展”的思路,推进产业合作与对接。在第一产业方面,以融入上海的“菜篮子”工程为重点,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水产养殖、花卉苗木基地及特色水果,并支持上海及其他长三角城市企业参与宁波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我市的农副产品市场竞争力。在第二产业方面,以建设华东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重化能源生产基地的目标,依托上海主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发挥民营经济和产业集群优势,促进我市临港大工业、传统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产业群的发展。在第三产业方面,利用上海世博会与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功能转换的契机,推进生产服务型、知识型及都市型等现代服务业的对接,重点加强现代物流、金融、旅游、会展和中介服务业的合作,提升宁波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