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五”国内合作交流层次分析
我市作为副省级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在国内合作交流中具有与一般性地级市不同的特点,加之我市特有的深水良港优势和对外开放优势,为我市开展国内合作交流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现代化国际性港口城市和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两个核心定位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发展前景,按照由近及远和从小到大的划分方法,确定我市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层次、角色定位与发展重点如下:
1.市域经济发展。定位于全市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发展重点是按照“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的要求,统筹协调各县(市)、区经济,形成各县(市)、区合理布局、各具特色、错位发展、共同提高的良好发展态势。
2.宁波都市经济圈构建。定位于宁波都市经济圈的核心城市。发展重点是发挥区域中心城市作用,以港口、物流、产业链分工合作和信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加强合作与交流,主动辐射和服务绍、舟、台三市,促进浙东经济合作区一体化深入发展,构建宁波都市经济圈。
3.省内合作。定位于省内经济的重要增长极。发展重点是以“山海协作工程”为主要抓手,深入推进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加强与全省各市的合作交流,共同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4.长三角合作。定位于长三角区域组织核心城市。发展重点是以接轨上海为核心,以区域组织共建和专题协作为重点,加强与长三角及长江流域沿岸各城市的合作交流,共享合作资源,共塑合作品牌,进一步确立和提升我市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的地位。
5.与东部沿海城市合作。定位于开放的港城。发展重点是加强与东部其他沿海城市的合作交流,学习借鉴各城市的发展经验,互融共进,共同发展。
6.与西部、东北、中部的合作。定位于东部较发达城市。发展重点是按照党中央要求,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开发资源,开拓市场,拓展发展空间,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实现互利共赢。
二、“十一五”国内合作交流的总体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实施省委“八八战略”和市委“六大联动”战略,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主题,以充分发挥宁波城市功能为主线,坚持服务于宁波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提升、服务于宁波企业的发展壮大、服务于合作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通过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经济合作与对口支援相结合、经济合作与文化交流相结合、政府沟通与民间交流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进一步拓宽领域、创新机制、强化服务,不断提高国内合作交流工作水平,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市场主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进一步确立企业在合作交流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加强引导、协调和服务工作,为推进国内合作交流工作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
2.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充分发挥我市体制机制灵活、民营经济活跃、港口资源独特和加工制造业基础较好的优势,从合作地区的产业特征、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积极寻求合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正确处理合作与竞争的关系,实现资源共享、要素整合、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资源、市场互补性强的区域中心城市和对口支援地区为重点合作地区,以资源开发、市场拓展、科技合作、人才交流等为重点合作领域,进行重点突破,同时根据不同合作地区和对象的各自特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与各地的合作交流,实现合作各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
4.统筹协调,内外联动。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使国内合作交流成为对外开放的重要阵地、渠道和手段,形成以外带内、以内促外,内外联动、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