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十一五”国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6]2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十一五”国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宁波市“十一五”国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时期。进一步加强国内合作交流,促进生产要素的跨区域自由流动与合理配置,是服务全国、全省发展大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缓解我市要素制约和环境压力,推进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在更高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抓抢机遇,迎接挑战,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国内合作交流格局。
本规划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统筹区域发展的战略部署以及《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甬党办〔2005〕2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编制而成。
一、国内合作交流现状及“十一五”面临的发展环境
(一)我市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现状
“十五”以来,随着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区域一体化的加速推进,我市国内合作交流工作已由单一的经济技术项目协作发展到经济、社会、文化等全方位的合作,一个领域更加宽广、形式更加多样、内涵更加丰富、机制更加完善、成效更加显著的国内合作交流新格局正在形成。
1.国内走出去步伐加快。按照“两个大局”战略思想和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港口、资金、技术、管理及机制等方面的优势,利用省市经贸活动、大型展会等平台,通过拓展市场、开发资源、对接产业等方式,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及中部崛起,大力推进省内山海协作,既拓展了我市发展空间,促进了外拓企业的做大做强,又为合作地区带去了新的理念、机制、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据不完全统计,自2000年以来,在我市政府组织的各类国内经贸活动中,共签订经济技术合作项目867个,投资总额近529亿元,宁波方投资368亿元。其中山海协作工程合作项目324个,投资总额近134亿元;西部大开发及振兴东北合作项目335个,投资总额近186亿元;友好城市合作项目71个,投资总额近60亿元。
2.国内引进来成效显著。进一步扩大对内开放投资领域,通过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在工业、农业、服务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引进了大量国内资金和项目,据不完全统计,自2003年以来,全市共引进项目3286个,协议引进内资451.3亿元,实际引进内资227.8亿元。依托“高洽会”、“毕洽会”等载体,加强人才引进与人事合作,引进了大量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和实用人才。通过与以“两院两校”为重点的110多家大院大所的科技合作,引进共建了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兵科院宁波分院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等大院大所,累计引进了140多个具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开发机构和1300多项高新技术项目,有效促进了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3.合作交流机制更加完善。先后成立了“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国内招商引资”和“山海协作工程” 等领导小组,并相应设立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考核。建立了由协作办、工商联、经促会、扶贫办、经委等五家单位组成的统筹国内经济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部门之间的联络协商,促进了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的统筹协调。区域组织市长联席会议、高层领导互访和对口部门专题合作等区域合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4.政策与服务支撑体系日益健全。制定出台了《若干意见》以及利用内资、接轨上海、山海协作等系列配套文件。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参与西部开发、振兴东北和山海协作。构筑了覆盖市县两级的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网络,逐步建立了计划、考核、奖励等工作机制。开通宁波协作网与经贸招商投资网,成立国内投资与合作交流协会,为推进国内合作交流提供了信息与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