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覆盖:形成体系完整开放、区域特色鲜明、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院校专业体系。各行业产业的专业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其中,支柱产业的专业覆盖率达到100%。全市建成20个特色专业群。
--办学条件:建成30所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其中国家级16所),校均规模达到2500人;高标准实训基地全面建成,实训网络逐步健全;培养一批素质好、技能强、知识宽的专业教师,“双师型”专业教师比例达到80%;在此基础上,建成10所专业优、实力强的市级特色专业学校。高职院校建成省部级重点专业15个,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全面建成。
--教育质量:中等职校毕业生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达到80%以上,高职院校毕业生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达到50%以上;职业院校毕业生对口就业率达到70%以上,在本市就业比例达到75%以上;全市技术工人队伍中具有中级工技能水平的达到45%,高级工以上的超过15%。
二、立足于服务经济社会,推动职业教育大力发展
(四)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市级统筹、以县为主、行业协同、企业参与、学校自主、社会评价”的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切实落实发展措施,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政策保障的统筹管理,为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强化全市职业教育统筹发展,做到规划协调、政策协调、措施协调。
(五)构建全覆盖的大职教体系。职业教育要扩大对象范围,面向初高中毕业生,加快生产第一线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面向城乡需要就业人员,加强新增劳动力就业培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劳动预备教育;面向在岗在职人员,开展企业职工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继续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各级政府要把大职教体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筹规划、宏观引导、协调管理,统筹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社会职业培训等各项事业,统筹中高职院校、成人教育机构、社会培训机构等各类资源,统筹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社会各界等各方力量,逐步形成教育培养、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岗位使用之间顺畅的政策体系。
(六)推动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坚持政府宏观调控,确保就业预备教育与升学预备教育协调发展。继续实施招生调控政策,坚持按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1:1比例确定全市高中段教育招生计划,试行学生职业倾向测定和职业取向指导,引导家长、社会理性选择,促进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完善“3+2”五年制职业教育模式,拓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途径,促进职业院校在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技能训练等方面相互贯通。构建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衔接的“立交桥”,拓宽学生就业和升学途径。积极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推动1-2所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职业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