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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要严格执行专家评标制度。评标专家必须从甘肃省评标专家库工商领域分库中随机抽取,机电设备有形市场的工作人员不得干预评标专家正常的评标活动。行政监察机关及其他行政监管部门,对机电设备项目开标、评标、定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省机电设备交易中心要强化对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与采购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招标投标执行情况及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为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设立监管窗口或公开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并协助行政监察部门及其他行政监管部门对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执法。
  在省机电设备有形市场建设中,应当配合“信用甘肃”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信用考评制度。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中,要建立机电设备交易活动的信用管理体系,运用现代信息数据技术建立招标单位、投标单位、中标单位、中介机构、评标专家等诚信记录档案,为今后招标投标的资格预审提供依据,并协助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对甘肃省评标专家的从业情况进行记录、考核和奖惩。
  三、强化对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省发改委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核准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内容。在审批、核准、备案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时,要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对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的发布、重要设备及材料进入有形市场公开交易以及使用甘肃省评标专家库等招标内容和事项从严把关。对不依照核准事项进行招标的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同时,要加强对甘肃省评标专家库及其评标专家履行职责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省监察厅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各种专项监察、执纪监督,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尤其要加强对重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要逐步建立健全机电设备招标代理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应当对进场交易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经营、平等竞争情况做出记录,并及时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如实反映。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处罚。
  四、加强对全省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工作的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省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培育和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在业务监管、行政监察、有形市场管理等方面加强协调和沟通,互通信息,逐步形成相对独立、相互衔接的分层管理体制。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议事协调机制,研究发展和规范全省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问题,研究完善对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相关制度以及全省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有形市场运行的规范措施,指导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主管部门完善进场交易规则、制定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及质疑投诉处理办法,研究查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设备、材料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处理全省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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