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6]12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
《
招标投标法》和《
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实施以来,招标投标工作已在我省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普遍展开,成为推进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在控制投资成本、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和质量、预防项目建设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省招标投标市场特别是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市场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业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将应当公开招标的变为邀请招标或者将应当邀请招标的变为直接发包采购;一些业主滥用资格预审权力,随意改变评标标准,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一些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中标,在中标后擅自转包和违法分包;一些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职业道德水准参差不齐;一些招标投标活动未能依法进入有形市场,而是租借不具备起码监督条件的会议室、宾馆等场所进行开标、评标,使政府相关监管部门不便监督甚至无法监督,给事后查证带来很大困难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我省招标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了强化对全省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和健全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和诚实信用的机电设备招标投标有形市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机电设备的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依法进入有形市场公开交易;统一监督标准,强化对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统一收费和服务标准,维护和规范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加强对甘肃省评标专家库工商领域分库的管理和使用,促进评标专家诚实守信地履行好评标职责,确保评标质量。
(二)主要任务。根据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和部门加强监管,优化资源配置,节约项目资金,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为我省项目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