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星光计划”第二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比赛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星光计划”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4〕22号)规定,决定于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举办上海市“星光计划”第二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比赛。现将《上海市“星光计划”第二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比赛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星光计划”第二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比赛办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上海市“星光计划”第二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比赛办法
上海市“星光计划”第二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比赛(以下简称技能比赛)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主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承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加强学生职业技能训练,提高学生适应市场的能力;坚持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联系,促进课程改革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融通;坚持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
以“团结进取、突出技能,展示风采”为比赛宗旨,激发学生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创造性,培养学生刻苦钻研精神,展示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和师生专业技能水平,推进本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组织机构
设立上海市“星光计划”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顾问:谢丽娟
(以下以姓氏笔划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