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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等单位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依据的通告(第5号)


  (8)《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12号)第三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行业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行业管理工作。

  (二)名称:县(市、区)气象局

  执法依据: 共14件

  1.法律1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五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工作。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对其气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行政法规4件

  (1)《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8号)第四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按照作业规模和影响范围,在作业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由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

  (2)《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批准擅自升放的;(二)未按照批准的申请升放的;(三)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的;(四)未及时报告升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五)在规定的禁止区域。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第378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实施。

  (4)《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第四条第二款: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

  3.地方性法规1件

  《福建省气象条例》第二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其他设有气象工作机构的部门,在同级气象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气象工作。

  4.部门规章8件

  (1)《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4号) 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资料共享工作的管理。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资料共享工作的管理。

  (2)《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6号)第三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的工作。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的管理工作。

  (3)《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7号)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管理全国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设有气象台站的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本部门气象台站的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工作,并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4)《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国防雷减灾工作。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单位的防雷减灾工作,并接受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5)《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四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及飞行管制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的施放气球活动。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及飞行管制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和协调下,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6)《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0号)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挂靠、转让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证书的;(二)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7)《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11号)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8)《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12号)第三条: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行业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行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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