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政府投资的科学监管和责任约束。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发布公共信息,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直接面对群众和企业的“第一道门槛”的效能建设,积极推广各种行之有效的便民服务方式,抓好纠风工作。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和政府内部专门监督。
(三十三)以实效检验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细化分解各项具体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做到每项工作都有布置、有检查、有评估,有效推动工作取得成果。完善部门绩效评价体系,把绩效评估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把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结合起来,进一步形成注重绩效的评价办法。完善激励机制,引导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相关人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落实好每一项部署,做好每一项工作,真正形成求实求效的工作作风,推动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
六、不断增强落实实践要领的自觉性
(三十四)领导带头实践。各级领导要深刻领会实践要领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推动“四个重在”的全面落实,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投身海西建设。要建立落实实践要领的机制,具体细化相关的办法、机制、标准、措施,使“四个重在”真正转化为行动和成效。
(三十五)及时总结经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落实“四个重在”、推进海西建设的成功经验,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总结广大干部群众创造出来的新思路、新方法,归纳提升,交流推广。要注重从各个层面、各个环节上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看到差距,吸取教训,研究规律,改进工作,不断提高践行“四个重在”的本领,进一步发挥“四个重在”在海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十六)形成实践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宣传海西建设的总体工作部署,宣传“四个重在”在推动福建新一轮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实践成效,宣传和表彰各地扎实推进海西建设的先进典型。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主题宣传活动,鼓舞人心,激发斗志,形成有利于落实海西建设实践要领的良好氛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推进海西建设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