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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海西建设实践要领的若干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海西建设实践要领的若干意见
(闽政[2006]3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了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以下简称“四个重在”)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践要领,全面实施新一轮发展的总体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四个重在”的重大意义

  (一)统一思想认识

  “四个重在”是贯彻党中央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四个重在”为准确领会和深入贯彻中央大政方针提供了思想上、方法上的指导,有利于结合福建实际,为服务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个重在”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实践总结。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从地方决策上升为中央决策,全省上下同心协力,海内外大力支持,国家部委强力助推,周边地区积极呼应。这些成效的取得,是持续努力、不断提升、潜心运作、注重实效的结果。“四个重在”来源于实践,又必将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产生新的飞跃,在推进海西建设中发挥更大效应。

  “四个重在”是新一轮发展战略部署的拓展和延伸。在海西建设进入实质性推进的关键阶段,“四个重在”为落实各项工作提供了有效方法。掌握这一实践要领,就能够更好地抓住重大历史机遇,深入实施各项工作部署,激发活力,集聚要素,实现新一轮发展的新跨越。

  (二)明确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四个重在”的要求贯穿到海西建设的全过程、落实到新一轮发展的各项工作中,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破解发展难题,拓展发展空间,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

  (三)把握主要原则

  --重在持续,必须立足科学发展,努力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必须持续发展思路,一以贯之地推进海西建设,有效落实、不断完善发展举措;必须持续发展合力,保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向上势头和良好氛围。

  --重在提升,必须打破思维定势,提升质的意识,明晰质的要求,在继续推动总量做大的同时,努力做优、做精、做强;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必须不断改进领导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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