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关于从严控制烟花爆竹品种加强经营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渝供办发〔2006〕45号)
各区县(市、自治县)社、市烟花爆竹公司、市金煌烟花爆竹公司、各区(市)县烟花爆竹公司:
今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即将到来,为了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确保燃放安全,现将从严控制烟花爆竹品种、购货渠道,加强经营各环节管理等相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烟花爆竹公司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以安全促发展的经营理念,强化监管,所有购进品种,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严把烟花爆竹商品质量关,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优先从市内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货,防止长途运输引发的安全事故,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各烟花爆竹公司从市外购进的烟花爆竹,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从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供销社联合确定的具有较强实力和信誉的市外合法生产企业购进。
三、各区县供销社和烟花爆竹公司要按照渝供发[2006]25号文件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进货、入库、出库、配送、储存等重点环节的安全制度和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把各项安全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