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完善投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项目推进工作机制,促进项目管理与规划、环保、国土等部门联动,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监测,近期要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全市计划新开工的重点项目加强调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需要国家、省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尽快完善市内手续,并到省、国家有关部门对口催办。不断拓宽项目建设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的政策性贷款,加大银政合作、银企对接和项目招商推介力度,切实抓好豆腐文化节和重大招商活动已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同时,结合“十一五”规划,围绕国家产业政策方向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需求,进一步优化投资方向、结构,扩大项目储备。(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二、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权力运行
6.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以及人、财、物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以“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为标准,在全面梳理政府及部门行政职权的基础上,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统一公开标准、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并利用网络、报纸等平台向社会公布。筹建招投标服务中心,归并各类招投标交易行为,形成公平竞争、统一规范的有形市场。同时,继续推行厂务公开、村务分开和事务公开。(牵头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编办)
7.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理出行政执法“责任清单”的基础上,督促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将其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并确定具体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政府任期绩效管理考核评议。(牵头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绩效办)
8.建立行政问责制度。加强对已经出台的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安全生产、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制定和完善强化市场监管、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制度和办法,严肃查处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行为。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抓紧制定关于推行行政问责制的相关规定,部署开展以推行行政问责制为重点、以建设责任政府为目标的活动。(牵头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9.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坚持市政府负责同志定期联系走访人大代表制度,完善通报会、座谈会等制度,认真倾听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批评和建议,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认真抓好信访举报和投诉受理问题的查办,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切实做好新闻媒体曝光事件的查处工作。在改进政府专门监督方面,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和审计监督职能,逐步推行效益审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遵照《
淮南市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依法实行审计公告制度。(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