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分工与工作要求
(一)按照国务院关于“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市政府成立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汪景宁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凌志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宋良任副组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经济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监察局、新闻宣传等部门分管领导为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总结和考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合执法机制;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出成效。
(二)这次专项行动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全力配合,要建立起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机制,实行联合执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并成立整治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秩序工作组;市卫生局成立整治药品使用秩序工作组,市工商局成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组,分别负责牵头相关环节的整治;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犯罪网络,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市经济委员会要配合做好药品研制、生产环节的监管;新闻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严格执纪执法,加大查处力度。要从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制售假药案件和“欣弗”药品不良事件中认真吸取教训,狠抓薄弱环节,抓紧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坚决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案件,尤其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规生产和经营、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等严重扰乱药品市场秩序、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违规违法行为。要畅通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和信访渠道,认真核查每件投诉举报,对顶风作案和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扰,一查到底,严厉惩处。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