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逐步完善与《
气象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气象部门依法履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护、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施放气球管理、气象信息发布、管理和规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等职能。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气象行政执法体制,加大气象行政执法和与地方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的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气象执法监督。加强气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气象法律意识。
(二)加强气象科技创新
要积极构建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气象科技创新要坚持走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的路子,完善科技创新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气象业务、科研密切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创新体系,要加强气象探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气候变化应对、人工影响天气、气象资源利用等领域的应用研究,重点研发具有自主创新特点的短时灾害天气预报预警数值预报产品释用技术和农业气象应用技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气象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在课题研究、科技推广等方面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加快气象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利用。
(三)加大对气象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机关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气象事业快速发展,把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地方气象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政府对气象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防灾减灾的需要,要重点加快“空中云水资源开发”、“突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系统”、“粮食安全气象保障系统”和“气候资源开发”等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气象服务能力,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城市化建设对气象服务的需要。按有关规定做好气象部门职工的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工作。
(四)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要加快推进以聘用、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激励研究型业务人才成长的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形成不同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人才梯队,增强气象事业发展的后劲。各地要将气象科技人才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当地人才培养计划。要强化气象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包括远程培训、高层次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全方位、多层次气象科技教育,提高气象队伍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