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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奋斗目标:大力实施长春市气象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到2010年,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使气象现代化建设水平、科技创新能力、气象预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市气象预报预警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气象灾害对GDP的影响率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减少25%,气象整体实力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基本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到2020年,气象现代化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气象科技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气象整体实力达到副省级城市偏上水平。

  三、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 建设一体化综合气象观测系统

  要以提高对气象灾害,特别是突发气象灾害监测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全市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加快全市中尺度加密气象观测系统、雷电监测系统、生态与农业气象观测系统、城市环境和大气成分气象监测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综合气象观测能力和水平。气象、农业、水利、交通、环保、林业、城建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全市的综合气象观测网,进一步提高我市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能力。

  (二)构建功能先进的气象信息共享平台

  要大力推进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设统一的、功能先进的气象通信和信息存储、分发系统,充分发挥气象信息网络资源优势,实现气象信息数据共享。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气象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提供和共享数据信息。

  (三)提高气象预报预测水平

  各级气象部门要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大力发展数值预报应用技术,加快精细化气象预报预测进程,加强和改进短时临近预报手段和时效,努力提高预报预测精细度和准确度。要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行业的合作,根据不同要求,制作针对性强的预报预测产品。

  (四)增强突发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建立由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加强突发气象灾害和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系统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气象灾害和相关衍生灾害的监测、调查和影响评估工作,增强对旱涝、暴雨(雪)、强风、雷电、农(林)业病虫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和有毒有害气体扩散、一氧化碳中毒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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