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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办[2006]6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一五”规划》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公安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十月十二日

  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一五”规划

  一、“十一五”消防工作回顾和当前形势
  “十五”期间,我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增强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全省消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五”期间,全省因火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5.9%,消防形势总体平稳,消防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省69个县(市、区)、215个中心镇编制了消防规划,5082个社区实现了消防建设目标,城市消火栓数量达到国家应建标准的92.35%,新增各类消防车495辆,消防员常规个人防护装备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但是,当前我省消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消防社会化水平不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国民整体消防素质有待提高,火灾隐患“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技术装备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水平,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不强。三是消防法制建设滞后,难以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的要求。四是消防警力不足,消防安全保卫和社会抢险救援任务繁重。
  二、“十一五”消防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的宏伟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先行,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坚持依法治火、综合治理,进一步落实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法规体系,积极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技术装备建设,不断完善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保安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基础,能全面覆盖城乡,有效控制各类火灾的消防力量体系,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提高消防队伍整体素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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