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宁波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6〕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宁波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撤销原宁波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和宁波市消防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召集人:王 勇
余红艺
成 员:邱士金 市政府
陈仲朝 市政府
马春骐 市委宣传部
陈国刚 市综治办
王伟标 市公安局
刘 平 市安监局
高庆丰 市发改委
宋济青 市财政局
王宏祥 市建委
黄士力 市教育局
王丽萍 市规划局
朱德人 市工商局
叶剑鸣 市城管局
舒月明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施 伟 市贸易局
应伟明 市旅游局
邵卫克 宁波电业局
徐寅安 浙江电信宁波分公司
丁定远 市民政局
王乐年 市国土资源局
张 延 市交通局
曹伟萍 市劳动保障局
黄 辉 市人事局
陈祖达 市体育局
王仁元 市卫生局
张海春 市质监局
范福昌 市民族宗教局
杜凤才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徐建华 萧甬铁路公司
姜国富 宁波保监局
邵裕桥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具体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王伟标兼任办公室主任,邵裕桥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二、联席会议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