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2006中国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1.开幕式。11月10日上午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将邀请国家及有关部委、各省市领导和海内外宾客出席开幕式,并参加展览展示等活动。
  2.招待宴会。11月9日晚在宁波南苑饭店举行。将邀请与会领导、贵宾、组团单位负责人、国内外展商代表参加。
  3.招待文艺晚会。11月9日晚在宁波大剧院举行。将邀请国内有影响的文艺团体,举办一场高雅、喜庆、富有特色的文艺晚会。
  4.高峰论坛。将邀请国家部局高层领导、业内著名专家学者、中外著名企业代表围绕食品安全与行业发展主题发表演讲,就促进食品生产和流通、提高食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推进行业发展等议题展开研讨,发布食品行业发展相关信息,为参展参会代表提供业内交流的有效平台。
  5.洽谈推介活动。11月10日下午-13日上午,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国内外大型商业连锁集团食品采购洽谈活动和国内外食品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推介等系列活动,促进产销对接。
  6.组织表彰活动。食博会组委会将设立最佳组织奖和最佳展台奖等。根据参展企业在展品安排、布展效果、成交数量以及参展纪律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对参展团组、企业进行评比,对获奖单位授牌颁奖并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宣传。
  四、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浙江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三)支持单位:国家改革与发展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执行承办:宁波市贸易局。
  (五)会展运营:宁波市商贸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等。
  五、时间地点
  (一)举办时间:2006年11月10日-11月13日。
  (二)举办地点:宁波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六、组织机构
  成立食博会宁波承办领导小组,负责承办食博会的各项筹备和实施工作(详见附件2)。
  七、工作要求
  为把本届食博会办成上规模、高水准、上档次、有影响的盛会,要把食博会筹备工作重点放在招展招商上,进一步扩大客商规模,突出抓好国内外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分销商和零售商的邀请,进一步提高参展企业和参展商品的档次。要精心组织好食博会贸易洽谈、推介等各项重大活动,注重成交实效,切实提高食博会商业价值。
  要加大对食博会的宣传力度,提高食博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要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健全机构,完善预案,落实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