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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2006中国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2006中国食品博览会的通知
(甬政发〔2006〕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由商务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宁波市人民政府、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承办的2006中国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食博会)将于11月10日至13日在我市举办。食博会是我国食品行业规模最大、参展企业最多、档次最高的重要展会,办好食博会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食品生产和流通,推动食品产业结构调整和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同时,对推动我市服务业发展, 促进地方经济增长, 提升宁波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食博会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食博会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1. 2006中国食品博览会总体实施方案
  2. 2006中国食品博览会宁波承办领导小组名单

宁波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月十日

  附件1
  2006中国食品博览会总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6中国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食博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规范食品市场的方针政策,围绕促进食品生产、提高食品质量、扩大食品销售、增加食品出口和确保食品安全等内容,大力宣传国内大中型食品企业和供货商的品牌形象,全面展示国内食品及食品相关产业发展水平,推动食品安全与科学发展。
  二、总体要求
  根据国内外食品工业发展新形势和广大消费者对食品质量的新要求,围绕食品安全与行业发展主题,倡导绿色消费,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促进国内外食品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和交流,搭建食品商贸流通平台,扩大合作,共同发展,推动我市乃至我国食品产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主要内容
  本届食博会主要由展览展示和相关活动两大块组成。
  (一)展览展示
  本届食博会将是一次全面展示我国食品工业新发展、新成就的盛会。展览面积将超过50000平方米,设标准展位2000个以上。展览展示内容包括:食品工业原料、食品机械、食品包装、水产品、肉制品、乳品饮料、酒类、调味品、糖果糕点、名特优农产品、老字号食品、清真食品、国际食品及烟草企业形象等。
  (二)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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