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切实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加强教育、引导和服务,努力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在激励妇女投身现代化建设的同时促进妇女自身的发展进步。二是坚持男女平等,推进妇女的平等发展。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把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保证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三是坚持统筹规划,实现妇女的协调发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女发展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区域间妇女的协调发展,促进妇女在各个领域的整体进步,关注不同群体妇女的共同发展。四是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的思路组织有关妇女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做到资源共享,管办分离。从实际出发,发挥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优化整合资源,服务全市妇女。
2006-2010年,我市妇女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妇女参与经济活动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平等就业和共享社会资源进一步实现;妇女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决策和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程度明显提高,各项政治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妇女教育持续均衡发展,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创新能力增强;妇女卫生事业水平普遍提高,妇女卫生保健状况显著改善;妇女法律保障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力争使重要领域指标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宁波妇女发展水平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经济
(一)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共享社会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
──广大妇女享有平等的社会资本、信贷、技术、信息等方面的资源配置和有效服务的权利;
──农村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宅基地分配权、土地补偿权等权利。
2.基本实现男女平等就业。
──实现男女平等就业,城镇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0%以上;
──改善妇女就业结构和就业层次,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行业的就业比例,逐步缩小男女收入差距;
──提高女大中专毕业生、失业妇女、残疾妇女就业率。
3.女职工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权利。
──进一步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建立和健全女性劳动安全及卫生保健设施;
──提高女职工的劳动保护程度,落实女性“四期”保护措施,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女性禁忌劳动。
4.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女职工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权利;妇女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比例同全省社会保险覆盖比例同步增长;
──女职工享有生育保险的权利。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0万。
5.保障和改善贫困、残疾妇女的生活,减少贫困妇女数量。
(二)策略措施
1.统筹城乡妇女协调发展,把妇女创业与再就业工作纳入政府经济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和完善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就业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