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普法教育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增强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将法制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必修课程,提高儿童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与能力。
4.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管理和监督。禁止使用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从事务工活动。适时开展有关执法检查,对情节严重已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惩处。
5.加强儿童司法保护。不断完善少年法庭及相关配套的审理机构。建立面向儿童的法律援助机构及工作网络,为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建立社区、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保护儿童、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监督机制。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和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康复、回归社会工作。继续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
6.关注单亲家庭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的健康成长,教育家长或儿童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和虐待。
7.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确保流动人口中儿童享受合理的待遇。建立多种形式的流浪儿救助机构,加大教育和护送力度,努力减少流浪儿反复流浪。
8.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净化环境、保障儿童安全健康作为创建平安社区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的管理,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网吧、书摊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督查力度,严格查禁危害儿童的视听产品。积极开展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为主题的公益广告活动,对儿童不宜观看的影视片和广告严格审定制度,规定播出时段。
四、儿童与环境
(一)主要目标
1.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县级大于80%,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超过95%;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5%;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70%,县级大于5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95%,县级大于70%,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80%以上;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85%以上,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小于2.5,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80%。
2.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将环保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纳入教育计划率达到100%;
──青少年环境教育普及率达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