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坚持“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农村卫生三级预防保健网的建设和规范服务。逐年增加对基层及妇幼卫生、疾病控制等基本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高卫生资源利用率。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提高医疗保健质量。
5.开展婚前保健公众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公民增强婚检的自觉意识,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完善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工作制度,积极稳妥开展产前诊断、筛查工作。
6.加强全市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等网络建设。建立金融医疗、保健、科研、培训和健康教育为一体的市级妇幼保健中心,实施对全市妇幼保健工作的监测、指导;扩建宁波市妇儿医院,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疾病诊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建立市级产前诊断中心、遗传病诊断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和儿童康复中心。
7.积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优生监测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对残疾儿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继续开展“爱婴行动”,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8.继续推广和运用计划免疫、口服补液疗法、儿童疾病综合治理、母乳喂养、婴幼儿科学喂养、食盐加碘、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等适宜技术。卫生、科研等部门要重点研究并提出有效预防新生儿疾病、儿童营养不良、儿童意外死亡和产后死亡等措施。
9.为中小学生、托幼园所幼儿检查身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少年儿童的近视、龋齿发病率。利用医疗保健机构、各类家长学校、社区、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三期”(儿童期、青春期、孕产期)保健、妇幼常见病防治、意外伤害的预防、合理膳食、艾滋病的危害及预防等卫生保健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妇幼自我保健能力。在青少年中进行性知识教育及吸烟、吸毒危害性的教育。
10.关注儿童食品,改善膳食营养,有效控制营养不良和肥胖儿童的增多。加强对学生饮用奶、营养餐等食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关注儿童食品的卫生安全,坚决打击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不法行为。
二、儿童与教育
(一)主要目标
1.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的15年的基础教育。
──推进托幼一体化,为全市0-6岁儿童提供良好的早期教育,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8%以上;
──乡镇中心幼儿园创建率达到100%,创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总数达到60所,上等级幼儿园占总数的80%;
──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分别达到100%和99.9%以上,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毕业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比例达到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