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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6〕13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

  为贯彻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和实施计划,进一步加强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在实施《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05年)》基础上,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原则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不断完善政府负责、部门合作、医防结合、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结核病防治经费投入,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重点技术援助和经费支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继续加强结核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加快完善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不断满足结核病防治工作需要。
  (四)深入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有效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积极发现和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努力提高病人治愈率。
  二、防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06至2010年,全省发现和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人10万例以上(各市任务分解详见附表);涂阳肺结核患病率和结核病死亡率在1990年基础上各下降一半。
  (二)工作指标
  1.全省以县(市)为单位,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保持100%;
  2.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保持70%以上;
  3.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保持85%以上;
  4.医疗机构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达到100%;
  5.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率达90%以上;
  6.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认真贯彻《中国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策略》,把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作为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全民健康教育规划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充分利用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材料资源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坚持全民健康教育与重点人群教育相结合,在搞好“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同时,有计划地针对目标人群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向公众宣传结核病的危害和防治策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努力形成全民防治结核病的氛围。开展结核病健康促进活动效果评估与“知识、信息、行为”情况调查,不断提高公众对结核病的认识。
  (二)切实加强结核病人发现工作。进一步完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成的工作机制,通过因症就诊、转诊和追踪等方式发现结核病人,切实提高结核病人发现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召开结核病防治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结核病定点诊疗单位按照《结核病临床诊疗指南》,对肺结核病可疑症状者实行免费检查、及时定诊,通过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络直报和登记管理,并采取措施方便病人就诊;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好结核病人的发现、疫情报告、网络直报和转诊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对未到定点单位就诊的肺结核病人、以及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核实登记肺结核病人转诊和追踪到位情况。各级卫生部门要积极配合司法、公安等部门在结核病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中发现病人,会同教育部门在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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