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建立技术应用支撑体系。
大力发展信息产业,集中力量研发一批共性项目,鼓励软件产业与传统产业进行对口技术协作,依托高等院校和骨干企业建立集成电路设计中心和嵌入式软件研发中心,搭建软件产业与传统产业的技术互动平台,为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鼓励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升级计划”,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按照《济南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济政发〔2006〕21号)规定,分别给予资金奖励。
(四)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加大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研发力度。
充分整合调动科研资源,建立完善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创新体系。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拓展服务领域,探索和建立高效、快捷的服务形式和管理机制。建立信息技术科技创新发展基金,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经费的投入,对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给予重点支持,鼓励企业技术中心研发共性、关键性、平台性、前瞻性技术及成套技术。对企业在应用基础上实施二次开发的优秀成果项目,鼓励其转化成信息技术应用产品。大力倡导企业在管理、工艺、市场等方面的创新,适时引导资金、技术和人力投入,尽快产生效能,并对信息技术应用优秀成果给予奖励。
(五)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人才保障体系。
利用高等院校、社会教育、信息化服务中介机构等各种培训资源,为企业培训信息化急需的人才。创立企业信息化专业人才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企业信息技术应用产生巨大经济效益,并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特殊奖励。广泛吸纳各类优秀人才、海外人才,造就结构合理、素质精良、实力雄厚的人才队伍。
(六)加大投入力度,建立资金保障体系。
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加大信息技术应用资金的投入。信息产业专项资金(软件专项资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产业研发资金、挖潜改造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重点向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项目倾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利用外资对传统产业进行嫁接改造,以好项目吸引投资,实现传统产品的换代升级。积极争取国家、部、省的专项资金,争取对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支持。发挥金融机构的作用,推动银企联合,吸收银行参与企业信息化项目的调查立项,争取给予贷款优惠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我市软件产业技术优势和政策优势,鼓励软件企业与信息技术应用企业联手合作,软件产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为我市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供技术支持的软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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