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产业局关于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信息产业局《关于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九月四日
关于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意见
(市信息产业局 二OO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为加快我市利用信息技术提升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为重点,以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为目标,以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基础,以研究开发、集成应用信息技术为手段,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进和扶持传统产业改造、改组,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市场驱动、企业主体的原则。按照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以企业为主体,对传统的、落后的生产经营模式实施改造、改组、提升,使企业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2.政府引导,效益为先的原则。政府通过科学规划、政策引导、优化环境、宣传教育、总结示范等手段推进企业信息化进程。以效益为中心,从企业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深入挖掘影响效益的关键环节,最大限度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
3.示范带动、重点突破的原则。立足本地区传统产业的特点与优势,抓好一批不同技术层次、不同产业类型、各具特色的示范工程。通过示范效应,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传统产业的信息技术改造。对重点产业、行业、企业,给予扶持和政策倾斜,针对制约传统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共性项目,予以重点突破。
4.信息技术推广与企业创新应用相结合的原则。推动信息技术应用与企业创新有机结合,建立完善的应用创新体系,产学研用并举,激发企业技术进步与创新热情,提升企业设计、研发、生产、采购、营销、服务和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体制创新,全面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
5.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要与本地区可持续发展原则相统一,加大对高耗能、高耗材、高污染产业的改造力度,优化政策环境,坚持资源开发与注重节能降耗并举,防止污染,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