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

  (四)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南部山区是我市泉水和地下水的补给区,要切实加强对南部山区水源涵养重要生态功能的保护力度。严格按南控规划落实保护措施,禁止建设可能对地下水产生污染的项目,禁止堆存垃圾,禁止破坏生态环境的采矿(石)活动;加大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力度,积极创造降水滞留和涵养条件;旅游等轻污染项目开发,要严格限制影响渗水的硬化占地面积,确保降水涵养量有增无减。要加强黄河及两岸低洼生态湿地的保护,禁止随意填洼造地,大力发展造林和适合湿地生长的生态物种,努力营造黄河湿地生态屏障。按照我市生态市建设的规划,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建设,2007年底前关停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规划区和主要交通沿线可视范围内的所有露天采矿(石)场、石灰窑、石料加工厂,已毁坏的山体修复治理率达到70%以上。开展全市湿地生态恢复工作,落实白云湖湿地规划,加快平阴城西洼湿地的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建设,逐步建立起适应生态功能保护区要求的生态产业发展模式。努力抓好中心城区生态缓冲带建设工作,2010年底前使生态缓冲带的植被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五)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使环保科技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制定和完善促进环保产业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的激励政策,规范环保产业市场秩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发挥公共财政的引导放大作用,建立具有良性滚动发展机制的环保产业推进资金。以高新区国家级环保产业园为依托,加快建设济南环保产业研发基地,为中小环保企业提供通用测试平台、中间试验平台和技术成果孵化平台,努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环保科技企业。加快实施国产化示范工程,形成一批环保骨干企业,努力将环保产业培育成我市经济增长的新亮点。
  四、重点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
  (一)以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大饮用水源地监督保护力度,实施最严格的饮用水源保护措施,坚决取缔卧虎山、锦绣川等地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彻底清理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违章建设项目。平阴县、长清区排入黄河的污水必须达到排放标准和排污总量削减要求。开展以饮用地下水为目标的城市分质供水工程,生活饮用地下水,冲厕、工业等供应中水、地表水;新建区域要按分质供水要求建设供水系统,老城区按计划进行分区供水改造。提高工业污水处理水平,一切排放废水的工业企业必须稳定达标,并按许可排污总量排放污染物,对不能稳定达标、达量排污的,全部实行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予以限产、限排;逾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治理或关闭。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已建成和正在施工建设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007年底前要完成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工程,污水处理能力达到设计要求,处理水质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并逐年提高中水利用量;城市旧城改造小区和新建区域必须确保所排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中水利用系统;重点乡镇驻地2010年前要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2007年底完成市区主要河道的综合整治,市区河道实行全面截污,引清水或城市中水入河道,逐步恢复城市水系的生态功能,实现市区河道基本无劣五类水体的目标。依法按河流流域排污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把省政府核定的我市“十一五”末COD、氨氮等总量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2007年底前,对重点排污企业和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发放排污许可证,自2009年起,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持证排污。要研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将环境产权纳入企业生产成本,将环境保护外部成本内部化。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