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责任追究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在对环保责任进一步细化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保护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并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
3.机制创新原则。进一步完善环保工作制度,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环境监测体制;大力发展环境科学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大力发展生活污水、垃圾、危险废物处理等适合市场化运作的环境保护产业,集聚各方面的合力解决环境问题。
4.公平合理原则。以环境责任大小分摊污染防治成本,尽快解决保护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研究制定更加合理的经济政策,严厉处罚违法者。
(三)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市万元GDP能耗、水耗分别比2005年降低22%、14.5%;二氧化硫、COD排放总量分别比2005年削减12%和18%。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辖区地表水达到功能区标准,无劣五类水体;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济南控制断面水质满足三类水质标准;市区及县(市)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80%,回用率达到30%以上。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90%以上。危险废物和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处置率分别达到98%和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8%,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善的环境执法及监督体系,环境监管能力适应工作需要。
三、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一)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并重,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做到不欠新帐,多还旧帐,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状况;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二)统筹规划工业园区。综合分析资源、环境、人口等情况,统筹规划工业园区。园区的规模、布局要合理,园区的发展方向、功能定位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全市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要求,要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禁止盲目圈地乱设工业园区,对入园项目必须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业园区的雨污管网、公用的污水处理设施、供热、公共绿地等环境基础设施要一次规划到位,与园区项目建设同步推进,统一验收。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节能、降耗、增效、减污为切入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考核指标,抓好落实。按照排放废物“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对工业园区和产品进行设计改造,促进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快速发展。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等再生能源,禁止高能耗、高排污项目建设,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合理延长废物循环利用的产业链。对工业废弃物、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优先采用资源化方案,并积极创造条件,制定优惠政策,扶持资源化项目,促进使用再生资源产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型的销售、消费方式,遏制有害的、浪费式的产品包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