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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民政局、市慈善协会关于在合肥地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活动的组织形式

  (一)为加强对活动的统一组织和协调,成立市“献爱心、送温暖,慈善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合肥警备区、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直机关工委、市经贸委、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区域捐助活动的开展。

  (二)本次活动由市民政局、市慈善协会牵头,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和大中型企业首先发起倡议,在合肥地区开展募捐活动。

  (三)市区募捐活动由市“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其中省、市直属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市慈善协会团体会员单位、驻肥部队军以上单位由市民政局、市慈善协会直接募集;区属机关、各类企业和驻肥部队师以下单位(含师级单位)等按属地原则,由各区民政部门或慈善协会负责募集。肥东、肥西、长丰县实行自募自助。

  活动结束后,各区、县要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将对成绩突出的执行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五、活动的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是响应党中央号召,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全社会都应积极参加捐赠活动,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慈善募捐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发挥表率作用,踊跃捐款,为活动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今年我市各级机关干部捐款仍按去年捐赠的标准,即:市级干部500元、县处级干部300元、科级干部200元、普通干部100元。

  (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要组织各新闻媒体在活动期间,集中版面,开设专栏,加大对本项活动的宣传力度,将宣传工作贯穿活动的全过程,通过多形式、多视角、多方位的宣传,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使更多的个人和企业了解慈善事业,支持慈善事业,并积极向社会奉献一片爱心,向最困难的人伸出援助之手。

  六、善款的管理和使用

  (一)“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所募集的资金实行统一账户、统一收据,全部交入市慈善协会账户统一管理。(户名:合肥市慈善协会;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场分理处;账号:4954038921080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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